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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药头条 |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第二批)的公示

摘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程序,我委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研究,形成了第二批36个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程序,我委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研究,形成了第二批36个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鼓励企业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开展从标准汤剂到生产工艺及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标准研究与复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张雪  祁进

电话:010-67079632,010-67079633

电子邮件:zhangxue@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第二批)公示稿

△文章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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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珍药材   点击数:549   发布时间: 2021-05-06 18:55:16   更新时间: 2026-03-05 14: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