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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入驻协议
采购商入驻协议
编号:
本协议由承诺并同意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珍药材平台的法律实体(下称“采购商”)与珍药材平台经营者九州通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签订后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平台经营者审核通过并对采购商开通采购商认证时,本协议即在采购商和平台经营者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所称珍药材平台是指平台经营者所拥有、运营、运作的网站(域名为54315.com)、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其他形态)。
一、入驻资质
1.1入驻珍药材平台的采购商,必须提供如下资料供平台经营者审核。
序号 |
审核资料 |
1 |
采购商入驻协议 |
2 |
营业执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 |
3 |
银行开户信息 |
4 |
珍药材采购商入驻申请资料表(见附件1) |
5 |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附受托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
6 |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有,须提供) |
平台经营者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采购商提供其他资料、调整认证标准。
1.2采购商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采购商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变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需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和信息。
1.3采购商提供的资料经审核通过,且采购商符合珍药材平台的其他认证标准,完成采购商认证后,即可在珍药材平台上发布采购计划、筛选报价、在线议价、购买商品。(本协议所述”商品”是指珍药材平台允许交易的中药材)。
二、入驻限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经营者有权退回入驻申请、终止提供珍药材平台服务,并采取注销账号、屏蔽、删除信息等措施。
2.1采购商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或《珍药材平台服务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的任何规定;
2.2采购商提供的审核资料不符合珍药材本规范和珍药材平台其他协议、规范、规则、管理办法、公告等;
2.3采购商未按照平台经营者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或不符合调整后的认证标准;
2.4珍药材平台其他协议、规定、规则、管理办法、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含商品采购计划信息)管理
3.1采购商提供、发布及在使用珍药材平台服务中形成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3.2采购商提供、发布及在使用珍药材平台服务中形成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费授权平台经营者非排他性、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信息或制作衍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以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3.3.采购商不得采购法律、行政法规或根据珍药材平台管理要求禁止采购的商品,并不得发布与禁止采购的商品相关的供求信息。
珍药材平台禁止采购及限制采购名单说明
(其中,下列表格中加粗字体为禁止采购中药材;非加粗字体为限制采购中药材,采购限制采购中药材需注明家种/养殖,非家种/养殖的不得采购) |
|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 |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马钱子、川乌(乌头)、草乌(乌头)、白附子、附子、半夏、南星、巴豆、斑蝥、红娘虫、青娘虫、甘遂、狼毒、藤黄、千金子、闹阳花(闹羊花)、天仙子、雪上一枝蒿(铁棒锤)、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
4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 |
一级:虎骨、豹骨、羚羊角(羚羊角粉、羚羊角丝)、梅花鹿茸(野生)。
二级:马鹿茸(野生)、麝香、熊胆、穿山甲(甲珠、甲片)、蟾酥、哈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
三级:(川)(伊)贝母、刺五加、黄芩、天冬、猪苓、龙胆(草)、防风、远志、胡黄连、肉苁蓉(大芸)、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蔓荆子、诃子、山茱萸、石斛(黄草)、阿魏、连翘、羌活。 |
国家禁止个人买卖的药材品种 |
罂粟、大麻、麻黄等提取毒品的中药材原料。 |
其他禁止或限制出售药材品种 |
犀牛角、象皮、猴骨、罂粟壳(蜜炙罂粟壳)罂粟籽、豪猪刺(动物)、虎皮、豹皮、麻黄素、红豆杉(根皮)、马兜铃、关木通、天仙藤、青木香、广防己、玳瑁等药材。
冰片(合成龙脑)、樟脑、人工合成麝香、人工合成牛黄、阿胶、鹿胎膏、血竭、熊胆粉等中药材,其生产目前各地都采取批准文号管理,不应在中药材市场销售。 |
3.4采购商采购(包括发布采购计划信息)的中药材应为未加工的中药材或下列可加工的中药材。
可加工中药材名单说明
(2020版《中国药典》收载的65种可以趁鲜加工的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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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切片
(共29个品种) |
干姜、土茯苓、山柰、山楂、山药、川木通、三棵针、片姜黄、乌药、功劳木、地榆、皂角刺、鸡血藤、佛手、苦参、狗脊、粉萆薢、浙贝母、桑枝、菝葜、绵萆薢、葛根、紫苏梗、黄山药、竹茹、桂枝、狼毒、滇鸡血藤、附子。 |
药材切段
(共18个品种) |
大血藤、小通草、肉苁蓉、青风藤、钩藤、高良姜、益母草、通草、桑寄生、黄藤、锁阳、槲寄生、颠茄草、野木瓜、广东紫珠、首乌藤、桃枝、铁皮石斛。 |
药材切块(共3个品种) |
何首乌、茯苓块、商陆。 |
药材切瓣(共4个品种) |
木瓜、化橘红、枳壳、枳实。 |
药材切瓣或片、段(指可选用多种切制方法加工的药材,共11个品种) |
丁公藤、大黄、天花粉、木香、白蔹、防己、两面针、虎杖、香橼、粉葛、大腹皮。 |
四、发布采购计划
采购商在珍药材平台上发布采购计划时,应当认真确认采购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产地、规格、质量要求等)。在采纳报价时,应谨慎确认“采纳报价”,可先与供应商进行在线议价,待价格、供货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采纳报价。报价一旦被采纳,视为交易成功,如无合理理由,不支持撤回,采购商应按照与供应商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交易规则
5.1采购商从供应商处购进商品后,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与供应商的约定进行验收。在收货时若发现外包装有破损、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5.2采购商应严格按照产品存储条件储存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由采购商负责。
六、违规处罚原则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平台经营者视有权要求采购商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损失、暂停其交易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商品、报价等)3个月,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并有权终止提供珍药材平台服务。
6.1采购商违反对供应商的的承诺,未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期限付款;
6.2采购商无正当理由,在采纳报价后,拒绝履行。
6.3采购商有其他违反本规范、法律、行政法规或《珍药材平台服务协议》的行为。
七、交易纠纷处理
7.1采购商在使用珍药材平台交易的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应和争议相对方直接进行联系,并针对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如和争议相对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平台经营者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
7.2平台经营者有权根据争议相对方和采购商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责任判定,判断采购商的投诉或索赔是否成立。采购商知悉并同意,平台经营者并非专业人员或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证据材料进行鉴别,无法保证处理结果符合其期望。采购商应保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自身或争议相对方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
八、有限责任
8.1珍药材平台仅作为用户在线寻求信息、磋商谈判、获取交易相关服务的虚拟地点。由于交易本身和互联网的特性,平台无法控制交易对象、采购信息合法性与真实性,请采购商在使用珍药材平台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时小心谨慎,并意识到在交易中存在着包括欺诈、亏损在内的商业风险。平台经营者不承担采购商与平台其他用户之间交易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九、附则
9.1本协议生效后,即为《珍药材平台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主体双方声明: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协议当中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
采购商(名称及签章):
九州通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
详见附件:采购商入驻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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